免试条件
免试条件与科目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别提醒广大考生:2012年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4到6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每年的10月份考试,2012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时间是2012年10月20日和21日。为防止错过考试报名时间,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特开通了免费订阅报名提示短信系统。在考试报名时间确定后,系统将自动把您当地的报名时间等提示信息发送到您登记的手机上。请即刻认真填写以下各项,以免您贻误报名时机。该短信服务完全免费! 点击进入订阅》》》》》
(责任编辑:zh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