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节 执行程序
一、执行程序概述
(一)执行与执行程序
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执行程序是指保证民有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得以实施的程序。
(二)执行的原则
(1)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的原则。
(2)执行标的有限原则。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与有关单位、个人协助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4)强制执行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5)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适当照顾被执行人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二、执行主体
它包括人民法院的执行机构、执行当事人、协助执行人及其他参与人。
三、执行客体
执行客体、又称执行对象,是指民事执行行为所指向的标的。
在我国,作为民事执行案件的客体只能是被申请执行人的财物或行为,而非被申请执行人的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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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ngy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