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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发表时间:2011年2月17日10:6:19 【中大网校:考试全知道
(一)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可以被区分为依法律行为而取得和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1、非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第一,先占
第二,生产劳动
第三,收取孳息
第四,添附
第五,继承
第六,拾得
第七,善意取得
2、依法律行为而取得
依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通常是指通过买卖、赠与、互议等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

(二)所有权的消灭
导致所有权消灭的原因有:
第一,所有权的客体消灭
第二,所有权的主体消灭
第三,所有权转让
第四,所有权的抛弃
第五,所有权被依法强制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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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u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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