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的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1)违法拘留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殴打或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3、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事项: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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