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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经济与民商辅导精华(18)

1、公司的概念: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第一,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第二,公司是营利性法人
  第三,公司是依公司法设立的法人

  2、公司的种类
  第一、根据公司的信用标准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及人合兼资合公司。
  第二、根据公司对国籍,可以将公司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多国公司。
  第三、根据公司的资本来源,股东身份,可以将公司分为国营公司,公营公司和民营公司。
  第四、根据一个公司对另一个公司的控制与依附关系,可以将公司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第五、根据股东责任的不同,可以将公司分为无限公司,有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两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3、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为:
  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划分为等额股份,不能公开发行并自由转让股票。
  第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兼人合公司
  第四,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较严格的限制。
  第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和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第六,有限责任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设置比较简单。
  第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4、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为:
  第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
  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票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自由转让。
  第三,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第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严格,设立程序复杂
  第五,公司的管理机关比较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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