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辅导资料>>正文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实务第六章第一节:外商投资法律制度

发表日期:2010-8-17  来源:中大网校 [www.wangxiao.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

(一)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

(1)属于农业新技术、农业综合开发和能源、交通、重要原材料工业的;(2)属于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能够改进产品性能、提高企业技术经济效益或者生产国内生产能力不足的新设备、新材料的;(3)适应市场需求,能够提高产品档次、开拓新兴市场或者增加产品国际竞争能力的;(4)属于新技术、新设备,能够节约能源和原材料、综合利用资源和再生资源以及防治环境污染的;(5)能够发挥中西部地区的人力和资源优势,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列为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

(1)技术水平落后的;

(2)不利于节约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的;

(3)从事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勘探、开采的;

(4)属于国家逐步开放的产业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重点掌握:(5)运用我国特有工艺或者技术生产产品的。

(四)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产品全部直接出口的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视为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产品出口销售额占其产品销售总额70%以上的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可以视为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

小编推荐: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VIP保过班四折优惠!

 辅导培训
为了帮助参加考试的学员有效备考,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聘请国内权威的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辅导专家,强力推出“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上辅导”,学员自付费之日起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多次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课程关闭。 机会难得,欲报从速>>

 

报名咨询热线:010-59797966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