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事局,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0 年度出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造价工程师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鲁人考函〔2010 〕38 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 月23 日、24 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 月23 日 9 :00 -11 :30 综合法律知识
14 :00 —16 :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 月24 日 9 :00 —11 :30 企业管理知识
14 :00 —16 :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发〔2002 〕21 号) 以及《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发〔2005 〕55 号) 要求执行( 见附件1) 。
三、报名办法
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0 年7 月10 日至25 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网(http://rsks.qdpb.gov.cn/ )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即时在线下载打印《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主管部门(考生档案的管理和代理单位)审核并签字、盖章。
审核和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 份(原件审查后退还);
2 、单位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一式两份) ;
3 、学历( 学位) 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份;
4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 份;
5 、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
报名材料汇总的时间与地点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仔细,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8 月9 日至13 日(具体时间划分: 市直及驻青有关单位人事部门8 月8 日、9 日,各区市人事局8 月10 日至13 日)。各单位到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 (香港中路18 号福泰广场B 座1101 房间) 办理现场确认及缴费手续时,须按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 、经单位和主管部门签字盖章后的《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报考人员的各种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
3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 、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5 、老考生的2009 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四、考试收费
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4 〕56 号)规定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58 元。
五、其它事项
(一)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即考四个科目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二)2010 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做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生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三) 报考人员于考试前一周,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网站(http:// rsks.qdpb.gov.cn, 点击“网上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因为报考人员必须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两者缺一不可)下载准考证,所以,报名时一定要正确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确保顺利参加考试。
(四)2010 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五)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审查报考条件,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并在考前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 〇一〇 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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