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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2010年企业法律资格考试报名时间:7月3-19日

发表日期:2010-7-1  来源:中大网校 [www.wangxiao.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关于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等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10]38、39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今年上述四项考试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类别(科目)及时间

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见附件2。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2010年度上述四项考试报名工作,统一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7月3日至7月19日;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7月18日至7月20日(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2010年7月19日至7月21日

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wfrsks.com)选择相关考试类别以及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的报名点(市直单位及潍坊经济开发区、峡山生态发展区选择市直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自留,一份交确认点),由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并在考试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后,到选定的报名点(确认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确认手续的办理,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人事关系在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的人员,由档案代管单位汇总后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

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应提供如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盖章后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从事相关专业工作证明》1份见附件4;

6、老考生须提供2009 年度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无准考证,按新考生提供材料)。

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后,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如有疑问,可及时电话咨询8272090联系。

四、报名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3)。

五、教材征订

造价工程师继续使用2009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培训教材》,其它三项的教材不变。

六、其他

(一)上述四项执业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老考生要准确提交原档案号和原身份证号,对于错报、漏报信息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城市规划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务必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指定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区域作答无效。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使用2B铅笔填涂。

(三)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两项资格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造价工程师考试仍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建”与“安装”两个子专业,报考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它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上述四项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由考生分别从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站(www.wfrsks.com)下载,准考证的下载时间于考试前一星期左右(无需盖章)。

届时请广大考生及时浏览网站。

(六)上述四项考试的成绩管理方式不变。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请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报考人员,并加强指导,精心组织,按时完成报名任务,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潍坊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2010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药师、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时间表

考试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城市规
划师

10月23日

9:00—11:30

城市规划管理

14:00—16:30

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4日

9:-11:30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14:-17:00

城市规划实务

执业药师

10月16日

9:00—11: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7日

9:00—11:30

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

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

企业法律顾问

10月23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造价工
程师

10月23日

9:00—11: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

14:00—17: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

10月24日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安装)

14:00—18: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附件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四、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相应的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
(二)通过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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