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报名相关文件
赣人社字〔2010〕220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委,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7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23号)精神,为做好我省的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0月23日 上午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4日 上午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为2010年6月9日9:00—17日17:00;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6月16—18日正常上班时间;网上缴费时间为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2010年6月20日17:00。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及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原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和《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及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人部发[2005]55号)执行(附件2)。
三、考试办法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注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注册。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考生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将作为考生的登陆标识),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携带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经设区市国资委资格初审合格后,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终审并办理确认手续。
省直、中直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到各设区市国资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交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上),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均为原件)备审。
(三)网上缴费。资格审查并确认通过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确认的考生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考生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按人考中心函[2010]23号执行。
考生应带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考试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不变。
五、有关事项
有关考试大纲、指定用书的征订、发行和培训、注册建档登记等事宜请与省国资委法规处联系。
六、考试收费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新设立考试项目及调整部分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规定执行,即60元/科(其中上缴8元/科)。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点击下载)
1、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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