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0年度部分考试报名发票的通知
凡已完成2010年度企业法律顾问、出版、高级统计师、统计、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勘察设计、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网上缴费的考生。可根据本人需要,于2010年9月13日-9月17日(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报名考区考试中心领取考试报名发票。逾期不再办理。
各考区考试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下表。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0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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