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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2009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5月13日至26日报名

发表日期:2009-5-6  来源:中大网校 [www.wangxiao.cn]  [网络课堂]  [在线考试]

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简章
友情提醒: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成功报名!(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一、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09年5月13日至26日
  2、照片审核时间:2009年5月14日至26日(照片提交1个工作日后)
  老考生(曾经报考且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不用上传照片
  3、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09年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老考生(曾经报考且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的考生)免审
  4、网上缴费时间:2009年5月13日至6月10日
  5、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09年10月9日起(考前15天起)
  6、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10月24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2:00---4:30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5日(星期日)
  上午:9:00---11:30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2:00---4:30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6、成绩公布时间:预计2009年12月下旬,考生可登陆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fjpta.com)或厦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mks.gov.cn)查询。
  二、报名要求
  1、老考生指曾报考且级别、专业没有变更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审核。原报考信息中学历、职称、工作单位有变更者,须于2009年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持有效证件及复印件连同个人申请一并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进行审核修改。
  2、首次报考人员于网上报名后,须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并在《资格考试报名表》右上方粘贴与本人上传照片同底的近期二吋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统一于2009年6月2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携带以下材料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进行现场审核:
  (1)单位介绍信或直接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盖章(须注明从事企业法律工作年限)。
  (2)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还须提供前一学历的毕业证书)和符合报考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符合免试条件的还须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
  三、网上报名、缴费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办法。报考人员均须首先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09年5月13日至26日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网(网址:WWW.FJ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1、选择首次报考或老考生报考。首次报考指首次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报考指曾经报名参加本项考试的人员。老考生请直接点击老考生报考,根据准考证上的档案号进行报名。如忘记档案号,请点击下方找回档案号,根据相应的档案号,再点击老考生报考。新报考人员请直接点击首次报考。
  2、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本报考简章后,点击报名填表,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和《网上报名诚信承诺书》,完全同意者点击同意,然后按照系统提示开始填写报名信息。
  3、点击下一步选择报名点、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点击上一步返回到报名填表,如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保存后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4、点击上传照片,老考生无须上传照片。首次报考的考生选择要上传的本人近期正面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为30K以内,建议宽度为240像素,高度为320像素左右。获得电子版照片的途径:可到照相馆拍摄2吋免冠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并压缩到30K以下。
  5、报考人员可点击信息维护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及报考科目(姓名和身份证件号不可更改)。
  6、首次报考人员点击打印表格,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显示《报名表》,请仔细核对报考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打印。新报考生的照片在上传一个工作日后,通过照片审核,方能打印正式报名表,打印后报考信息不能修改。
  (二)网上缴费
  本次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新报考人员通过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请于规定缴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1、缴费办法。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中国建设银行卡和招商银行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内网上缴费功能菜单支付报名费。
  2、缴费步骤。
  (1)持有一张中国建设银行卡或招商银行卡(一张卡可给多个人缴费)。
  (2)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点击页面左侧网上缴费菜单,进行网上缴费。
  3、考试报名费按财政、物委核定的每科68元标准收取。
  4、缴费查询。报考人员缴费后至缴费截止前,可通过查询修改中的“详细信息”查看本人缴费情况。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上缴纳成功,方为成功报名!
  5、领取发票:具体时间请留意我中心网站通知,凭报考者身份证原件及报考序号(可在http://www.fjpta.com查询)到厦门市人事考试测评中心(湖滨东路319号C座三楼)领取网上缴费发票。因受仓管条件所限,领取截止日期为考前一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缴费有疑难问题请点击首页右下方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7、不能打印报名表或准考证,请查询首页的网上报名疑难问题解答。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1、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级别考四科者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级别考二科者(指经审核符合免试条件)必须当年通过2个科目方为合格。
  2、考试设4个科目。具体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五、考试地点
  我省2009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视报名情况确定考点,可能考点不在厦门,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2、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3、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2年。
  4、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5、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非法律类、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七、免试条件
  凡符合报考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1、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了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2、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3、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的,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4、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09年6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提供相应免试材料,并经报名点审核方为有效。
  八、考生须知
  1、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背面的"考场规则",并按有关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共4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3、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用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九、考试用书与考前培训
  为帮助考生复习迎考,有关考试用书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企业法律工作者协会负责,联系电话:0591-87825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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