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05-08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综合法律知识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2008年单项选择第4题)
4.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的主体是( )。
A.全国人大主席团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务院各委员会
D.30人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4.正确答案是C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制定的程序。《立法法》第1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第13条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国务院各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内设机构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案。
(2008年单项选择第5题)
5.下列关于我国法律主体关系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法律关系主体是依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者
B.无国籍人不能成为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
C.国家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D.非法人团体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5.正确答案是B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即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和国家。我国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1)自然人,包括我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2)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国家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3)非法人团体,如集团诉讼的当事人。(4)国家,国家是国际法、民法、行政法等法律关系的主体。
(2008年单项选择第6题)
6.根据承担法律责任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法律责任可以分为( )。
A.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
B.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
C.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D.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6.正确答案是A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律责任的种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法律责任划分为不同的种类。根据违法的性质和危害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违宪法律责任;根据承担责任者主观上有无过错,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根据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时的身份和名义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职务责任和个人责任;根据承担责任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财产责任和非财产责任。所谓职务责任是指行为人以公务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所属的机关和组织来承担的法律责任。所谓个人责任是指行为人以个人的身份或名义进行活动而违法时,由其个人来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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