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其法律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上表现为司法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能是司法工作人员。(4)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