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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试卷——综合法律知识
【日期:2008-7-3 16:02:02】 【浏览次数:阅读次数:次】 【责任编辑:中国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

  16.甲因私仇蓄意杀害乙。某天,在乙回家途中甲向其开枪射击,但未击中。这时枪里尚有子弹,但甲怕罪行暴露受到惩罚,遂放弃开枪射击。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未遂

  B.犯罪中止

  C.一般违法行为

  D.以为事件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的刑法性质问题。《刑法》第2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在放弃可重复进行的犯罪行为中,行为人第一次犯罪行为没有造成危害结果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因素,这似乎符合犯罪未遂的规定。但是,如果从行为人的行为整体上看,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中,第一次犯罪行为或者第一枪只是整个行为的一部分,行为人在可以重复进行犯罪行为时,自动放弃犯罪,可视为对整个犯罪行为的放弃。因此本题中,甲在可以重复开枪的情况下,因害怕罪行暴露而放弃,应成立犯罪中止。正确答案是B.

  17.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的是( )。

  A.犯罪目的

  B.犯罪对象

  C.危害行为

  D.犯罪时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刑法理论一般认为,每种犯罪都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又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犯罪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犯罪主观方面的要件包括犯罪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中,危害行为是犯罪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属于必不可少的,犯罪对象、犯罪时间、地点、方法等属于选择要件,不是每个犯罪都需要。在犯罪主观方面,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是必备要件,犯罪目的则属于选择要件,只有部分犯罪要求有犯罪目的。因此,本题四个选项中,只有危害行为是必备要件,属于任何犯罪构成必不可少的要件。正确答案是C.

  18.甲因盗窃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司法机关查明甲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盗窃价值约6000余元的财物。对甲应当(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与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

  D.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缓刑的撤销。《刑法》第77条第l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因此,只要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无论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发现还是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都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予以并罚。本题中,甲的盗窃罪是在缓刑考验期间内实施的,依照《刑法》的规定也应当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并罚。正确答案是C.

  19.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可以( )撤回抗诉。

  A.向同级人民法院

  B.向下级人民法院

  C.建议下级人民检察院

  D.责令下级人民检察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撤回抗诉程序。《刑事诉讼法》第l85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可见,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抗诉不当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85条第2款的规定,可以直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正确答案是A.

  20.某国驻华使馆参赞涉嫌犯罪,依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应当( )。

  A.移交国际刑事法院处理

  B.通过联合国解决

  C.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D.直接适用我国法律进行起诉、审判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对享有外交特权和刑事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管辖权。《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本题中,根据我国签署的有关国际条约,驻华使馆参赞属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因此,对其刑事责任,应当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正确答案是C.

  21.在审判阶段,可以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能是( )。

  A.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B.被告人的监护人

  C.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D.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的范围。《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因此,人民法院有权指定担任辩护人的只是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正确答案是A.

  22.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 )以前提起。

  A.侦查终结

  B.提起公诉

  C.第一审判决宣告

  D.判决生效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199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9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可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必须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提起。正确答案是C.

  23.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B.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C.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上级公安机关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有关人员的回避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因此,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来决定。正确答案是A.

  24.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 )批准。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国务院

  D.同土资源部

  【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土地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本条第2款、第3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可见,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应报国务院批准。正确答案是C.

  25.我国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由( )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

  A.国土资源部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国务院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矿产资源所有权的行使单位。《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可见,矿产资源所有权是由国务院来行使的。正确答案是D.

  26.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经济林的林地改为( )。

  A.薪炭林地

  B.非林地

  C.用材林地

  D.竹林地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林地的经营管理权。《森林法》第l5条规定:下列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或者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经营林木的出资、合作条件,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一)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林地使用权;(三)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的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林地使用权;(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森林、林木和其他林地使用权。可见,经济林的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也可以依法作价入股,但不得将林地改为非林地。正确答案是B.

  27.野生植物采集证属于自然资源许可证中( )许可证。

  A.资源开发

  B.资源利用

  C.资源交易

  D.资源保护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自然资源许可证的分类。从实施管理的范围来看,自然资源许可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资源开发许可证,如林木采伐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捕捞许可证、野生植物采集证等;二是资源利用许可证,如土地使用证、草原使用证、养殖使用证等;三是资源交易进出口许可证,如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等。按照上述分类,本题中的野生植物采集证属于自然资源许可证中的资源开发许可证。正确答案是A.

  28.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 )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A.1

  B.2

  C.3

  D 4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耕地保护制度。《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l、3款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1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2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正确答案是B.

  29.我国《宪法》第45条中“国家和社会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规定了( )法律制度。

  A.社会救济

  B.社会福利

  C.社会互助

  D.社会优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军人优抚制度。《宪法》第45条第2款规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这一款规定的制度是军人优抚制度,即国家和社会对优抚对象给予政治上、经济上优厚待遇的制度,属于社会优抚制度的一种。正确答案是D.

  30.社会( )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A.救济

  B.保险

  C.福利

  D.优抚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社会保障的内容。社会保障是国家为了保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在公民年老、疾病、伤残、失业、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依法给予物质帮助,以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要的制度。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了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互助和社会优抚。其中,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正确答案是B.

  31.甲系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如果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那么甲应( )。

  A.由企业提供基本生活费

  B.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C.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费

  D.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生活津贴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我国建立和完善了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的三条保障线。第一条保障线是以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基础的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未实现就业的特定期间内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第二条保障线是失业保险制度,对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第三条保障线是国家财政支持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在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协议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下岗职工,要按照规定及时向他们发放失业保险金。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失业人员,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本题中,甲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满后仍未实现就业,则甲可享受由民政部门按规定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费。正确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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