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根据省人事考试中心(鲁人考函[2006]25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今年考试报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0月21日、22日进行。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10月21日 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及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按人事部《关于调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21号)执行。即: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3年。 (二)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 (三)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五)取得法律类、经济类或者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5年。 免试条件与科目 符合上述相应报名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部分科目。 (一)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企业管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二)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受聘担任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2个科目,只参加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法律顾问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三)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同时通过考试取得律师资格,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三级(中级)以上律师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满1年。可免试综合、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和企业管理知识3个科目,只参加企业法律顾问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县市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人事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毕业证、身份证、近期一寸黑白免冠照片两张,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并填写(涂)《2006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及通用报名信息卡各一张。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从潍坊人事考试网站下载(www.wfrsks.com),报名信息卡由当地人事部门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到2006年4月30日。 四、考试收费 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4]5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即:考务费每人每科58元。 五、其他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4个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报名条件,加强组织领导,按时完成报名任务。 潍 坊 市 人 事 局 二○○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