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人考院函[2006]41号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事考试中心(院),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及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3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06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科目为:“综合法律知识”、“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企业管理知识”及“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四科。 二、报名程序 (一)初次报名参加考试,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填涂报名信息卡,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同意(盖章),由当地政府人事职改部门会同人事考试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省直单位考生考全科的,直接到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办理资格审查和报名手续。申请免试科目的,经省职改办审核(盖章)后办理报名手续。 (二)续报考生(已参加过上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只按要求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1,可复印,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凭档案号直接到当地人事考试中心(院)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应注意核对其档案号,以确保档案号的唯一性)。 中央在鄂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06年5月8日~2006年5月14日(双休日照常受理报名) (二)考试时间: 2006年10月21日: 上午 09:00~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14:00~16: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2006年10月22日: 上午 09:00~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14:00~16: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三)各地于2006年6月10日前将报名数据库及试卷预订单报省人事考试院职业资格考评处。 四、题型及答题方式 所有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回收,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试成绩与考试信息管理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统计、分析,报名时必须采集报考人员的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考前规则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录设置,请各地在报名信息采集时加以注意。类别、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如下: 类 别 | 级 别 | 专 业 | 科 目 | 30.企业法律顾问 | 4.考四科 | 01.企业法律顾问 | 1.综合法律知识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3.企业管理知识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2.考两科 | 01.企业法律顾问 | 2.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1.考一科 | 01.企业法律顾问 | 4.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
六、考试报名费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2005]266号文件规定,考试报名费60元/人·科。 各地人事考试中心要加强管理,严密组织,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2:2006年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试卷预订单 附件3: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湖 北 省 人 事 考 试 院 二○○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