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6〕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至22日进行,具 体为:10月21日 上午 9:00 -- 11:30 综合法律知识 下午 2:00 -- 4:30 经济与民商法律知识 10月22日 上午 9:00 -- 11:30 企业管理知识 下午 2:00 -- 4:3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及工作年限计算仍按人事部人发〔2002〕21 号、国人部发〔2005〕55 号等有关文件执行(附件1)。报名条件中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6年年底。 三、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参加2个及以下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考科目。 四、试题形式和答题要求。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共四个科目,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在参加《企业管理知识》科目考试时,可携带计算器(免套、无声、无储存编辑功能)。各科试卷题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五、考场统一设置在杭州。阅卷工作由省组织进行。 六、报名时间、手续和地点。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全省报名时间定5月9日至5月11日,由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认真填写《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2),表中栏目必须填全,字体端正,并贴好2006年拍摄的白底免冠一寸彩照三张和同一底版的二寸照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属地原则到市县以上人事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人事档案由市县以上人才交流中心代为管理的,或经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企业,可盖其管理部门公章或凭有效证明参加报考。在杭的省、部属单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一楼大厅,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考生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去年已报名参加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的人员,需续考的,可在填写本年度考试报名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附上原准考证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各市、县人事等部门要按规定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上经办人须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要求填写报名流水号(各考生的报考科目等重要信息由各市自行登记留存),与《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附件4)等报名材料由市统一汇总后,于5月31日前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考试收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浙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253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按每人每科目45元(含上缴国家8元)收取;其中留市每人20元,用于组织报名等支出,其余部分在报名结束后,由各市集中汇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帐号:1202021209014434529,开户银行:工行杭州市武林支行。 八、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考前培训和教材征订的具体事项由省经贸委法规处另行通知。 九、准考证发放办法。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准考证于10月10日前寄至各市人事部门。省部属单位报考人员的准考证于10月10日至12日,由单位或考生携有效证件到杭州市莫干山路73 号金汇大厦东一楼大厅领取(上午8:30-11:30,下午2:00- 5:00)。 十、成绩公布。2006年度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成绩于国家核准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 www . zjks . gov . cn或www . zjks . com)查询或下载考试成绩。 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政策性强,备受社会关注,各地人事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与经贸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按照工作计划(附件5),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要维护执业资格考试的严肃性,严格掌握报考资格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按人事部第3号令和浙江省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附件:1. 企业法律顾问报考条件 2.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3. 从事企业法律或经济工作证明 4.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汇总表 5. 2006年度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来源:中国企业法律顾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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